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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14 21:52:57来源: 凉都网警巡查执法
为确保辖区高速公路安全平稳、畅通,六盘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胜境关中队严格执行24小时勤务,对集成平台预警车辆严格查处,及时排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017年11月24日,集成平台应用再添成果,成功查获一辆被盗车辆。
24日20时39分,集成平台预警贵AEG755号车为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年检车辆,值班民警张启刚带领协勤邹永超、丁伟胜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20时45分,成功拦截该车,在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驾驶员徐某无法提供相应证件,随即值班民警张启刚口头传唤其到值班岗点作进一步的调查。20时50分,经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查询,该车辆状态显示为被盗抢、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年检,驾驶员徐某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E照,随即值班民警将驾驶员及车上乘客徐某虎控制下来。经询问得知,驾驶员徐某和乘客徐某虎为父子关系,23日在某网站二手闲置交易市场得知贵AEG755号车出售,而且价值相当低廉。面对低价车的诱惑,父子俩于24日中午从六枝坐车来到盘州市向贵AEG755号车所谓的车主购车,整车成交价为8200元,无行驶证、无购买合同。24日18时30分左右,徐某驾驶低价购得的车辆载着父亲兴高采烈地往六枝家里赶,由于心情激动错过了六盘水方向的高速公路,一路向西,错误的往云南方向行驶,行驶至胜境关收费站时被执勤人员拦截下来检查后方才醒悟自己买了一辆盗抢车。
经查,驾驶员徐某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作出驾驶证记1分,罚款20元的处罚;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作出驾驶证记1分,罚款20元的处罚;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驾驶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驾驶证记12分,罚款250元的处罚。
目前,该车及驾驶员已移交盘州市公安局平关派出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